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程序,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,6月4日,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《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》。
办法明确,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,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,可以申请复核高考成绩的准确性。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、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(答题卡)、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、是否有漏评、漏阅等;小题得分是否漏统、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;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等级赋分转换是否正确等方面。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,评分标准、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。
需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可于6月27日17点前(逾期不予受理,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)持本人成绩复核申请表(式样见附表1)、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办理(应届毕业生也可在当时报名参加高考的报名点办理)。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(或考生父母、或法定监护人)提交,不可代办。
复核结果将于6月30日19点前通过“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” 和“潇湘高考”APP通知考生本人。考生可通过系统打印“成绩复核通知单”(式样见附表2)。
如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提出质疑的,可于7月2日17点前(逾期不予受理)持本人“成绩复核通知单”、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复审。
复核或复审后的考生成绩有变化,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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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关于印发《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作者:唐翌殊
责编:刘洋
来源:湖南教育融媒